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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辦案思路的新型工具書(6)刑事典型疑難問題適用指導與參考-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卷

本書主要內容是有關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中的典型疑難問題的適用指導與參考,全書整體分為九章,分別從擾亂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妨害國(邊)境管理罪、破壞環(huán)境資源保護罪等方面入手對常見和典型的類似案件的處理方式和需要注意的問題做出了分析和說明。作者立...
作者:趙路 出版社:中國檢察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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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詳情

責任編輯:杜鴻波

版次:1

印次:1

裝幀形式:平裝

ISBN:ISBN 978-7-5102-0812-6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內容是有關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中的典型疑難問題的適用指導與參考,全書整體分為九章,分別從擾亂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妨害國(邊)境管理罪、破壞環(huán)境資源保護罪等方面入手對常見和典型的類似案件的處理方式和需要注意的問題做出了分析和說明。作者立足現實生活,運用其深厚的理論知識并結合法律規(guī)定,為我們深入說明了在辦理類似爭議案件時應當注意的問題和容易遺漏的方面,對指導我們在司法實踐中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此類案件中的疑難問題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作者簡介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暨法學院講師、法學博士。俄羅斯羅斯托夫商學院、俄羅斯列寧格勒社會科學院訪問學者。主要研究領域為俄羅斯刑事法、外國刑法、比較刑法、中國刑法。

圖書目錄

目 錄

第一章 擾亂公共秩序罪

一、妨害公務罪………………………………………………………… (1)

1. 為了逃避檢查強行駕車闖關, 致使檢查人員受輕傷的, 構成

故意傷害罪還是妨害公務罪? …………………………………… (1)

2.妨害公務罪中的“暴力、威脅方法” 有沒有程度的要求? …… (1)

3. 行為人駕車強行闖關, 最后緊急剎車的, 是否構成妨害公務

罪的中止? ………………………………………………………… (1)

4.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晚上進入被執(zhí)行人家中開展計劃生育工

作, 是否屬于依法執(zhí)行公務? …………………………………… (3)

5. 行為人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與工作人員發(fā)生爭執(zhí), 在知道真

相后卻以工作人員的工作方法不當為理由在激憤之下使用暴

力打傷工作人員, 導致工作組的工作被迫中斷, 是否構成犯

罪? ………………………………………………………………… (3)

6. 案件的被執(zhí)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害或者抗拒執(zhí)行, 圍

困、毆打執(zhí)行人員, 致使執(zhí)行工作無法進行的, 該定妨害公

務罪還是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 ……………………………… (6)

7. 行為人采用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

造成執(zhí)行人員輕微傷的, 是否構成犯罪? ……………………… (6)

辦案依據集成…………………………………………………… (8)

二、招搖撞騙罪………………………………………………………… (14)

8.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虛構工程項目事實, 騙取數額巨大

財物的行為, 應認定為何罪? …………………………………… (14)

9. 冒充軍人使用明顯的暴力或者威脅手段而不是欺騙手段獲取錢財

的, 應認定為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還是搶劫罪的結果加重犯? …… (16)

辦案依據集成…………………………………………………… (18)

三、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19)

10. 房地產中介服務企業(yè)中的工作人員, 私自為他人出具擔保手

續(xù), 并與其他行為人一起幫助他人制作虛假的房屋產權證的行

為應認定為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還是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 …… (19)

11. 為了詐騙錢財糾集他人參與偽造建房用地許可證, 并且在空白

的用地許可證上蓋偽造的土地局公章的行為, 該如何認定? …… (22)

12. 在未取得有效書面證明文件的情況下, 偽造單位法定代表

人的私人印章的行為該如何定性? ……………………………… (25)

13. 行為人將電腦打印內容貼在他人稅務登記證上, 而后用復印

機復印, 變造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 (33)

14. 行為人偽造銀行印章后, 又偽造該行出具的銀行保函的行

為是否構成偽造金融票證罪? …………………………………… (33)

15. 行為人為取得競標資格, 雇他人偽造《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及變造《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在簽訂合同后, 為取得材

料預付款, 隨即又雇人偽造銀行印章的行為構成偽造、變

造國家機關證件罪一罪還是以偽造、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

和偽造企業(yè)印章罪數罪并罰? …………………………………… (33)

16. 偽造虛構的“國家機關” 的文件, 是否構成偽造國家機關

公文罪? …………………………………………………………… (36)

17. 對偽造國家機關證件騙取房產證的行為應定為詐騙罪還是

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 …………………………………… (37)

18. 行為人多次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以幫助其他公司辦理

房產證, 并從中獲利的行為是否屬于情節(jié)嚴重? ……………… (37)

19. 對國家的真實文件進行更改, 添加打印內容, 而后又拿變

造后的公文, 作為行政案件的證據向法院提供的行為, 該

如何定性? ………………………………………………………… (40)

20. 行為人通過偽造公司印章的手段, 為他人引存放貸并獲取

約定的報酬的行為是否構成詐騙罪? …………………………… (42)

21. 行為人在未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的情況下, 以營利為目

的, 私自將林木采伐許可證轉讓的行為該如何定性? ………… (45)

22. 行為人為達到非法載客營運的目的, 共同或單獨買賣偽造

的機動車行駛證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 (48)

23. 行為人為牟私利, 無視國家法律, 買賣省內木材運輸證多份,

并從中牟利, 而且其為達到順利賣證的目的, 還雇人私刻林

業(yè)檢查站驗訖章和檢查人員私章的行為, 構成何罪? ………… (50)

辦案依據集成…………………………………………………… (57)

四、偽造居民身份證罪………………………………………………… (66)

24. 行為人在未能補辦遺失居民身份證的情況下, 雇用他人以

本人的真實身份資料偽造居民身份證, 供自己在日常生活

中使用的, 是否構成偽造居民身份證罪? ……………………… (66)

25. 為了還清個人債務而騙租車輛以“抵押” 借款, 行為人偽

造身份證件和機動車登記證書以促進“抵押” 和得到借款

的目的實現, 應定何罪? ………………………………………… (68)

辦案依據集成…………………………………………………… (72)

五、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 (73)

26. 利用非法軟件對中小學考試網站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

數據進行刪除, 沒有產生經濟損失, 且所有的數據都存在

備份, 最終這些數據都得到恢復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 (73)

27. 行為人違反國家規(guī)定, 對公安交警部門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中

存儲的駕駛員的違章記錄進行刪除, 數量達400多人次,

是否屬于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后果嚴重”? ………………… (74)

28. 行為人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破壞性程序, 影響計算機系

統(tǒng)正常運行, 后以恢復系統(tǒng)為由, 勒索他人財物的行為,

應當如何認定? …………………………………………………… (77)

29. 行為人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 后來主動將破壞性程序從其

網站中刪除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中止? ………………………… (77)

30. 行為人以連續(xù)多次攻擊計算機服務器, 造成服務器癱瘓和

嚴重損失的方法為要挾, 要求公司支付巨額游戲幣的行為

應定為敲詐勒索罪還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 ……………… (79)

31.如何判斷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的“后果嚴重”? …………… (80)

32.網絡游戲中的游戲幣能否作為財產受到法律的保護? ………… (80)

辦案依據集成…………………………………………………… (82)

六、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 (87)

33. 行為人糾集多人鬧事, 采取哄鬧、堵塞樓道的方式, 擾亂

國家審判機關的正常工作, 致使法院停止辦公的行為, 應

如何定性? ………………………………………………………… (87)

34. 現行《刑法》中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客體是否包括國家

機關的工作秩序? ………………………………………………… (87)

辦案依據集成…………………………………………………… (89)

七、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 (91)

35. 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該如何

界分? ……………………………………………………………… (91)

36. 單純投放虛假危險品的行為是否都構成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

……………………………………………………………… (92)

37. 為發(fā)泄對社會的不滿, 故意編造恐怖信息, 并通過手機短

消息的方式大量向市民群發(fā)的行為, 是否構成犯罪? ………… (95)

38. 為了實現正當的目的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的, 是否不以犯

罪論處? …………………………………………………………… (96)

39. 如何判斷行為人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的行為是否達到刑事追

訴的標準? ……………………………………………………… (97)

40.自然災害相關的信息是否屬于恐怖信息的范圍? …………… (99)

41.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是否只有造成嚴重后果才構

成犯罪? ………………………………………………………… (99)

42. 行為人故意編造在大型超市放置雷管的虛假信息, 向超市

勒索錢財的行為應如何定性? ………………………………… (102)

43. 行為人故意編造在大型超市放置雷管的虛假信息, 實際上

并未導致發(fā)生秩序混亂、人員踐踏死亡、社會恐慌或損失

嚴重等危害后果的, 是否能構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 …… (102)

44. 在傳染病疫情流行期間, 編造他人患有傳染病癥狀的虛假

信息, 是否屬于編造虛假的“恐怖信息”? …………………… (104)

45. 行為人編造虛假恐怖信息并故意傳播所編造的虛假恐怖信

息的行為, 應當定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還是編造、故意傳

播虛假恐怖信息罪? …………………………………………… (104)

46. 在傳染病疫情流行期間, 編造他人患有傳染病癥狀的虛假

信息, 并向“120” 急救中心謊報的行為是否屬于“傳播”

虛假恐怖信息的行為? ………………………………………… (104)

辦案依據集成…………………………………………………… (107)

八、聚眾斗毆罪………………………………………………………… (108)

47. 單方有聚眾斗毆的故意, 雙方或—方采用暴力方式進行毆

斗, 能否構成聚眾斗毆罪? …………………………………… (108)

48. 多名行為人在有間隔的時間內, 在不同的地方實施斗毆行

為的, 應如何認定次數? ……………………………………… (108)

49. 積極參與對被害人的砍打行為, 相互配合, 致使被害人重

傷的, 在難以分清直接責任人時, 對參與的行為人定聚眾

斗毆罪還是故意傷害罪? ……………………………………… (108)

50.成立聚眾斗毆罪是否要求雙方都必須參與斗毆? …………… (113)

51. 積極參加聚眾斗毆的行為人是否都應認定為主犯? ………… (114)

52. 行為人在警察制止聚眾斗毆時, 繼續(xù)進行斗毆, 并且將一

名警察打成重傷, 該行為應定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還

是妨害公務罪? ………………………………………………… (116)

53. 聚眾斗毆致人重傷的, 但直接實施傷害的人無法查清, 在此

情況下是否對所有參加聚眾斗毆的人都定故意傷害罪? ……… (116)

54. 為報復的目的, 各自糾集人員尋找對方, 肆意報復毆打的

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還是聚眾斗毆罪? ……………………… (120)

55.聚眾斗毆的行為導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 該如何定罪? ……… (120)

56. 在聚眾斗毆中一旦發(fā)生致人重傷、死亡的后果, 是否所有

參加聚眾斗毆的行為人都要按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

定罪處罰? ……………………………………………………… (122)

57. 積極參與聚眾斗毆的行為人, 其行為導致對方重傷后果的,

該定聚眾斗毆罪還是故意傷害罪? …………………………… (122)

58. 雙方糾集多人打群架, 一方逃跑而另一方仍追趕毆打, 導

致其中一人跳入池塘并最終溺水死亡的, 該如何認定行為

人的刑事責任? ………………………………………………… (125)

59.如何認定行為人是否屬于持械聚眾斗毆? …………………… (127)

60.積極響應聚眾斗毆行為, 但臨場退縮人員是否構成犯罪中止? …… (127)

61. 聚眾斗毆過程中致人重傷、死亡的, 如何確定首要分子的

責任? …………………………………………………………… (129)

62. 明知他人準備斗毆, 仍為同案犯拿來砍刀, 并一同積極參

與斗毆的行為, 該如何認定? ………………………………… (132)

63. 聚眾斗毆出現了致人死亡的結果, 應如何確定參與人的刑

事責任? ………………………………………………………… (132)

辦案依據集成…………………………………………………… (134)

九、尋釁滋事罪………………………………………………………… (137)

64.多人主動挑釁, 無理由隨意毆打他人的行為該如何定性? … (137)

65. 行為人被多人隨意毆打, 在此過程中, 其拿刀對其中一名毆打

人殺傷, 導致被害人死亡的, 行為人是否承擔刑事責任? ……… (137)

66. 尋釁滋事致人輕傷的行為與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犯罪應如

何區(qū)分? ………………………………………………………… (140)

67. 對他人的普通尋釁滋事行為進行防衛(wèi), 導致他人重傷的,

是否構成犯罪? ………………………………………………… (142)

68. 案發(fā)后, 行為人積極賠償被害人, 達成調解協(xié)議并已積極

履行的, 在量刑時是否應當予以考慮? ……………………… (142)

69.搶劫罪與尋釁滋事罪該如何區(qū)分? …………………………… (143)

70. 未成年人在路上隨意毆打他人, 攔路強行索要少量現金的

行為, 構成搶劫罪還是尋釁滋事罪? ………………………… (146)

71. 行為人持報復的動機, 實施尋釁滋事行為, 致人死亡的,

能否轉化為故意殺人罪? ……………………………………… (148)

72. 以言語威脅方式索取他人少量財物, 暴力、脅迫程度不高

的, 是否構成搶劫罪? ………………………………………… (150)

73. 尋釁滋事中, 隨意毆打他人致人死亡的, 能否以故意傷害

罪或者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 (152)

74.在雙方打斗案件中, 應如何區(qū)分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 …… (156)

75. 行為人參與的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毀損財物等行為, 如果

“事出有因”, 是否就不構成尋釁滋事罪? …………………… (159)

76. 尋釁滋事罪中的“情節(jié)惡劣”、“情節(jié)嚴重” 是否要求行為

人的每個行為都達到上述標準? ……………………………… (159)

77. 行為人實施了尋釁滋事罪中的4種不同性質的行為, 如果每

個行為單獨地看均尚未達到情節(jié)惡劣、情節(jié)嚴重的程度,

那么行為整體能否評價為尋釁滋事罪? ……………………… (160)

78. 糾集多人隨意毆傷他人并持續(xù)追趕他人至醫(yī)院, 導致醫(yī)院

財物損壞, 醫(yī)療工作無法進行的, 應認定為聚眾擾亂社會秩

序罪還是尋釁滋事罪? ………………………………………… (164)

79.如何區(qū)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團伙實施的尋釁滋事罪? … (165)

80. 行為人在強迫交易的故意支配下實施暴力行為, 多次隨意

追打他人, 同時, 任意損毀公私財物, 情節(jié)嚴重, 是否構

成強迫交易罪和尋釁滋事罪數罪? …………………………… (168)

81. 出于教訓、報復他人的動機, 隨意毆打他人, 并采用蠻不

講理的手段強行索要他人手機的行為構成搶劫罪還是尋釁

滋事罪? ………………………………………………………… (171)

82. 非法插手他人婚姻糾紛, 并以威脅手段索要“名譽損失費”、

牟利數額不大的, 構成敲詐勒索罪還是尋釁滋事罪? ………… (173)

83. 多次隨意毆打他人、強拿硬要財物的尋釁滋事行為和組織、

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行為有何不同? ……………… (175)

84. 主謀構成敲詐勒索罪, 行為人不明知主謀打砸施工現場工

程車和人員的緣由, 不具有明顯的敲詐錢財的目的, 但他

們接受指使, 任意實施打砸的行為, 應定敲詐勒索罪還是

尋釁滋事罪? …………………………………………………… (175)

85.如何區(qū)分敲詐勒索罪和強拿硬要他人財物的尋釁滋事罪? … (186)

86. 當行為人的一個行為同時符合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的

特征時, 應如何定性? ………………………………………… (187)

辦案依據集成…………………………………………………… (189)

十、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191)

87. 行為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 然后在該組織的

領導、授意下又實施了其他犯罪的, 應當如何處理? ………… (191)

88. 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是否要對所有罪行承擔

責任? …………………………………………………………… (191)

89. 黑社會性質組織所實施的壟斷經營行為與一般經濟運行中

的壟斷行為該如何區(qū)分? ……………………………………… (191)

90.黑社會性質組織是否必須有明確嚴密的組織紀律? ………… (203)

91. 在集團犯罪中, 對其中實施的敲詐勒索犯罪, 受害人無法

指認具體的作案人的, 應怎樣承擔刑事責任? ……………… (203)

92.如何認定行為人是否“參加” 黑社會性質組織? …………… (212)

93. 在何種情況下, 認定行為人“明知” 其所參加的組織是黑

社會性質組織? ………………………………………………… (212)

94.如何認定“參加” 黑社會性質組織行為的完成? …………… (212)

95. 被指使實施犯罪的人不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指使者

是否就一定不能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 (212)

96.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組織特征應如何認定? ……………… (216)

97. 行為人是否必須明知是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是黑社會性質組

織的違法犯罪活動才構成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 (220)

98. 如何區(qū)分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和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個

人的犯罪? ……………………………………………………… (223)

99.如何區(qū)分黑社會性質組織與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單位? ……… (230)

100.黑社會性質組織必須具備哪些特征? ………………………… (234)

101. 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實施的故意殺人行為, 作為黑社會性

質組織的領導者、決策者的行為人是否要對此承擔責任?

…………………………………………………… (235)

102.缺少“保護傘” 特征的犯罪組織能否成為黑社會性質組織? …… (235)

103. 為獲取經濟利益, 糾集多人成立“行業(yè)協(xié)會”, 要求會員必

須交費, 當協(xié)會經營的產業(yè)與他人發(fā)生矛盾時, 采用暴力、

威脅等手段指示成員出面解決, 實施系列違法犯罪活動的

行為, 是否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 (239)

104. 行為人糾集多人沖擊國家機關, 導致國家機關無法正常工

作, 并以挑起民族矛盾為借口, 對抗政府管理, 進而向國

家機關索要賠償以解決民族問題, 構成何罪? ……………… (239)

辦案依據集成…………………………………………………… (247)

十一、傳授犯罪方法罪………………………………………………… (251)

105. 行為人本人并未親自傳授犯罪方法, 而是采用威脅方法在

一旁協(xié)助的, 是否構成傳授犯罪方法罪? …………………… (251)

106. 將真實的炸藥制造方法與恐怖主義言論相結合, 是否屬于

傳授犯罪方法中的“犯罪方法”? …………………………… (253)

107. 將真實的炸藥制造方法的內容以及恐怖主義言論在網絡上

發(fā)布并供他人瀏覽下載的行為, 該如何定性? ……………… (253)

108. 傳授犯罪方法中的“犯罪方法” 是否必須只有小部分人知道,

公開能查詢到的內容是否一定不屬于“犯罪方法”? …………… (253)

109. 行為人采用持刀威脅、挾持人質等手段向被害人傳授犯罪

方法, 并脅迫被害人實施搶奪犯罪, 后因被害人抗拒而未

得逞的行為該如何定性? ……………………………………… (254)

辦案依據集成…………………………………………………… (256)

十二、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 (257)

110. 行為人分別先后多次預謀破壞有線電視網絡, 并割開有線

電視網絡主干線電纜, 插播宣揚邪教“法輪功” 內容的光

碟, 致使大量用戶無法正常收看電視節(jié)目的行為該如何定罪?

…………………………………………………… (257)

111. 行為人堅持參與“法輪功” 邪教組織, 并在一定范圍內散

布邪教組織言論, 散發(fā)邪教組織材料, 該行為是否屬于利

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 (261)

辦案依據集成…………………………………………………… (263)

十三、盜竊、侮辱尸體罪……………………………………………… (274)

112. 擅自挖掘他人祖墳, 并將部分祖墳中的骨灰盒挖出, 棄置

于墳坑邊的行為是否構成侮辱尸體罪? ……………………… (274)

113.買賣尸體牟利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 (275)

114. 行為人買賣尸體的行為經有關上級部門領導個別同意, 是

否構成犯罪? …………………………………………………… (275)

辦案依據集成…………………………………………………… (279)

十四、賭博罪、開設賭場罪…………………………………………… (280)

115. 為謀取非法利益, 采用與他人合股坐莊的形式, 在賭球網

站上開設球盤, 占有股份, 招攬他人參與賭球, 并負責提

供資金的行為該如何定性? …………………………………… (280)

116. 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 以提供賭博網站賬戶和密碼的方

式, 發(fā)展人員參與賭博活動的行為應如何定性? …………… (282)

117. 行為人參照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發(fā)行的“六合彩” 的規(guī)則和中

獎號碼, 在內地坐莊接受他人投注和兌付獎金的行為是否

屬于銷售彩票的行為? ………………………………………… (284)

118. 采用銷售彩票的方式, 利用非法“六合彩” 這種形式招引

他人進行博彩活動的行為應認定為何罪? …………………… (285)

119. 在酒店設置“百家樂” 賭場, 并利用網絡設置賭盤, 通過

網絡連接境外供他人賭博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 (289)

120. 行為人設置虛構的賭局, 并始終控制全局, 最終利用賭博

作弊手段騙得被害人大量錢財的行為, 該如何定性? ……… (292)

121. 以營利為目的, 坐莊販賣“六合彩” 彩票, 接受他人投注

的行為構成賭博罪還是非法經營罪? ………………………… (295)

122. 行為人實施或參與了開設賭場的行為, 為了保護賭場的非

法利益, 實施的尋釁滋事、聚眾斗毆、故意傷害、故意殺

人等行為該如何定罪處罰? …………………………………… (297)

123.賭博罪中的聚眾賭博行為和開設賭場罪該如何區(qū)分? ……… (299)

124. 以營利為目的, 在賭博網站擔任代理, 從事網絡賭博活動

的, 是否構成犯罪? …………………………………………… (301)

辦案依據集成…………………………………………………… (303)

第二章 妨害司法罪

一、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 (309)

125. 辯護人在搜集證據的過程中, 在證人的調查筆錄中添加內

容的行為該如何定性? ………………………………………… (309)

126. 辯護人偽造證據的行為是否必須造成惡劣的后果, 影響到

刑事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才能構成辯護人偽造證據罪? …… (309)

127.辯護人妨害作證罪中規(guī)定的“證人” 是否包括被害人? ……… (312)

辦案依據集成…………………………………………………… (315)

二、妨害作證罪,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 (316)

128. 公安機關工作人員為徇私情, 使犯罪分子從輕處罰, 指使

他人制作虛假的立功材料并提交法庭的行為, 該如何定性?

…………………………………………………… (316)

129. 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罪能否發(fā)生在刑事訴訟提起之

前? ……………………………………………………………… (320)

辦案依據集成…………………………………………………… (323)

三、窩藏、包庇罪……………………………………………………… (325)

130. 機動車輛駕駛員在行駛途中, 明知他人無駕駛執(zhí)照, 卻將

車輛交其駕駛, 在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又替該人頂罪的行

為該如何定性? ………………………………………………… (325)

131. 殺人案件發(fā)生后, 向被害人親屬作假證明、幫助掩埋尸

體, 令其相信已死亡的親人尚生活在某地, 不及時報案

的, 是否屬于包庇行為? ……………………………………… (326)

132.包庇罪中的包庇行為與一般的知情不舉行為應如何區(qū)分? …… (327)

133. 明知他人實施故意傷害犯罪, 卻提供車輛幫助犯罪人逃

跑, 其主觀動機不同, 是否影響包庇罪的成立? …………… (329)

134. 機動車輛所有人和乘車人指使肇事人在肇事后逃逸, 但當

時在場的他人及時報警, 救護人員很快趕到現場對被害人

進行搶救, 但最終被害人仍然不治身亡, 該機動車輛所有

人和乘車人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還是包庇罪? …………… (331)

135. 行為人幫助犯罪人逃匿, 但事后被包庇的人自首的, 是否

影響行為人包庇罪的認定? …………………………………… (331)

136. 將他人殺死后, 又伙同他人將尸體運離拋尸的行為, 是否

構成包庇罪? …………………………………………………… (334)

137. 目擊他人實施殺人犯罪的全過程, 并在行為人離開后打掃

作案現場, 清掃血跡的行為該如何定性? …………………… (334)

138. 交通肇事逃逸導致他人死亡事故發(fā)生后, 行為人明知案件

的真實情況, 卻分別向公安機關反映虛假的機動車駕駛

人, 致使公安機關出具了錯誤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行為應

如何定性? ……………………………………………………… (338)

辦案依據集成…………………………………………………… (340)

四、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341)

139.如何認定收購贓物罪中的“明知”? ………………………… (341)

140. 行為人參與他人犯罪后的銷售贓物的行為, 只是在旁觀看

銷贓過程, 并從中獲利的, 能否認定為掩飾、隱瞞犯罪所

得罪? …………………………………………………………… (342)

141. 行為人參與共同犯罪的行為與其犯罪后的掩飾隱瞞犯罪所

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該如何區(qū)分? …………………………… (343)

142. 如何判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中的

“明知”? ………………………………………………………… (344)

143. 明知是搶劫所得機動車, 為幫助犯罪人銷贓獲利而提供偽

造的機動車號和行駛證的行為是否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

得罪? …………………………………………………………… (349)

辦案依據集成…………………………………………………… (352)

五、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 (359)

144.如何判斷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中的“情節(jié)嚴重”? ……… (359)

145.如何判斷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中的“有能力執(zhí)行”? …… (360)

辦案依據集成…………………………………………………… (363)

六、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 (367)

146. 行為人明知購買的房產已被法院查封, 為了逃避執(zhí)行, 采

用與他人合謀的手法, 簽訂虛假的房產轉讓契約, 把轉讓

日期提前到法院查封前, 并將此證據提交法庭, 但行為人

并沒有取得該房屋的房產所有權證, 則該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367)

……

………………………………………………………………

147. 將人民法院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隱藏、轉移、變

賣、故意毀損的行為, 構成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還是非

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 ………………………………………… (367)

148. 行為人秘密竊取、轉移本人被司法機關扣押財物的行為,

是構成盜竊罪, 還是構成非法處置扣押的財產罪或者拒不

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 …………………………………………… (369)

149. 在執(zhí)行程序中, 行為人秘密竊取、轉移本人被司法機關扣

押財物的行為, 構成非法處置扣押的財產罪還是拒不執(zhí)行

判決、裁定罪? ………………………………………………… (369)

150. 行為人將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出賣給他人, 并收取錢款的

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還是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 ………… (371)

151. 行為人將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出賣給他人, 簽訂了合同并

收取了預付款, 但未能按期將房子交給買方, 該行為構成

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的未遂還是既遂? …………………… (371)

152. 行為人明知是被依法扣押的財產, 還用配套的存折和密碼

從銀行取走該財產的行為構成盜竊罪, 還是構成非法處置

扣押的財產罪? ………………………………………………… (374)

辦案依據集成…………………………………………………… (377)

七、脫逃罪……………………………………………………………… (378)

153.保外就醫(yī)無故超期不歸的罪犯是否應當按脫逃罪處理? …… (378)

辦案依據集成…………………………………………………… (380)

第三章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381)

154. 誘騙他人組織偷越邊境來賺取舉報費的是否構成組織他人

偷越邊境罪? …………………………………………………… (381)

155. 行為人不具備組織他人出境的合法資格, 而其以各種名義

騙得出境證件之后持此合法的證件組織出境的, 構成何罪?

…………………………………………………… (385)

156. 以旅游、商務名義騙取出境證件, 非法組織他人出境勞務

的, 構成何罪? ………………………………………………… (385)

辦案依據集成…………………………………………………… (387)

二、騙取出境證件罪…………………………………………………… (390)

157. 戶籍民警明知他人要弄虛作假, 騙取出境證件, 并幫助其

出具虛假的戶籍身份證明及填寫虛假的《華僑港澳臺同胞

臨時住宿登記表》等行為, 是否構成辦理偷越國(邊) 境

人員出入境證件罪? …………………………………………… (390)

158.如何認定騙取出境證件罪“情節(jié)嚴重”? …………………… (390)

159. 有多年辦理出境旅游工作經驗的中介人員, 明知簽證申請

人可能是偷渡者, 仍多次為他們偽造邀請函、填寫假信息

進而騙取簽證的行為該如何定性? …………………………… (392)

160. 行為人自制邀請函版本, 加蓋私刻的印章, 模仿外方人員

簽名, 如果內容屬實, 能否構成騙取出境證件罪? ………… (393)

161. 多人共同參與騙取出境證件的不同階段的行為, 其中有人

瞞騙同伙干“私活”, 對該行為如何處理? ………………… (393)

辦案依據集成…………………………………………………… (397)

三、出售出入境證件罪………………………………………………… (399)

162. 為營利而幫助他人偽造虛假材料, 騙取出境證件, 隨后將

騙取的出境證件出售的行為該如何定性? …………………… (399)

辦案依據集成…………………………………………………… (401)

第四章 妨害文物管理秩序罪

一、倒賣文物罪………………………………………………………… (403)

163. 行為人明知文物系他人盜掘所得, 為從中牟利而幫助他人

積極聯系買主, 促成非法文物銷售的, 其行為構成掩飾、

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還是倒賣文物罪?

(403)

………

……………………………………………………

辦案依據集成…………………………………………………… (409)

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 (411)

164.盜割石窟寺內壁刻頭像的行為是否構成盜掘古文化遺址罪? … (411)

165.是否只有行為人盜掘到物品才能構成盜掘古墓葬罪的既遂? … (412)

166. 參與盜掘古墓葬的各被告人交叉作案, 個人分工不同, 實

施了不同的行為, 應當如何認定主從犯? …………………… (413)

辦案依據集成…………………………………………………… (418)

第五章 危害公共衛(wèi)生罪

一、醫(yī)療事故罪………………………………………………………… (420)

167. 根據民間偏方自行配制的藥品, 沒有取得批準文號的, 是

否屬于假藥、劣藥? …………………………………………… (420)

168. 醫(yī)療人員使用自己配制的藥品給患者服用, 造成病人死亡

后果的, 是否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 ……………………… (420)

辦案依據集成…………………………………………………… (423)

二、非法行醫(yī)罪………………………………………………………… (425)

169. 非法行醫(yī)罪中的“醫(yī)生執(zhí)業(yè)資格” 與《執(zhí)業(yè)醫(yī)師法》中的

“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 有什么區(qū)別? ……………………………… (425)

170. 已經取得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的人未向衛(wèi)生行政部門注冊, 未取

得“醫(yī)師執(zhí)業(yè)證書” 或者“醫(yī)療機構執(zhí)業(yè)許可證” 行醫(yī)

的, 是否屬于非法行醫(yī)罪中的“非法行醫(yī)”? ……………… (425)

171. 行為人自帶針劑讓行醫(yī)人員注射的, 是否阻卻行醫(yī)人員非

法行醫(yī)罪的成立? ……………………………………………… (425)

172. 行為人具有鄉(xiāng)村醫(yī)生資格, 在其未取得《醫(yī)療機構執(zhí)業(yè)許

可證》時開業(yè)行醫(yī)的, 是否屬于“非法行醫(yī)”? …………… (428)

173. 行為人在行醫(yī)過程中為他人注射疫苗, 最終就診人死亡

的, 是否屬于“情節(jié)嚴重”? ………………………………… (428)

174. 行為人未取得醫(yī)生執(zhí)業(yè)許可證, 在家私開門診, 從事醫(yī)療

活動, 給就診人注射后, 就診人因藥物過敏死亡的, 經鑒

定屬于意外事件, 則行為人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 (432)

175. 行為人在給人看病過程中沒有收取任何費用能否構成非法

行醫(yī)罪? ………………………………………………………… (434)

176. 行為人實施了沒使用任何醫(yī)學專業(yè)知識的行為, 能否構成

非法行醫(yī)罪? …………………………………………………… (434)

177. 行為人反復實施行醫(yī)行為, 但其未把行醫(yī)作為唯一職業(yè),

且行為之間存在間斷, 在出現了情節(jié)嚴重的后果時, 能否

構成非法行醫(yī)罪? ……………………………………………… (434)

178. 怎樣確定是行為人的非法行醫(yī)行為“造成就診人死亡的結

果”? …………………………………………………………… (434)

179. 產婦在分娩過程中因并發(fā)癥死亡, 非法行醫(yī)人是否要對其

死亡承擔刑事責任? …………………………………………… (437)

180. 行為人沒有中醫(yī)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 卻在他人非法開設的診所

內出診, 但診斷正確, 處方對癥下藥, 最終由于其他原因

導致就診人死亡的, 是否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 (439)

181. 行為人非法開設診所, 進行非法行醫(yī)活動, 在他人所開處

方正確的情況下, 由于抓錯藥導致就診人服用后死亡的,

對案件應如何定性? …………………………………………… (439)

182. 就診人自愿求醫(yī), 明知行為人沒有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仍找其就

醫(yī), 是否阻卻行為人非法行醫(yī)罪的成立? …………………… (442)

183. 行為人實施非法行醫(yī)行為, 最終就診人死亡的, 是否都要

按非法行醫(yī)罪的結果加重犯追究刑事責任? ………………… (443)

辦案依據集成…………………………………………………… (445)

三、非法進行節(jié)育手術罪……………………………………………… (450)

184. 行為人未取得醫(yī)生執(zhí)業(yè)資格, 6次擅自終止妊娠手術, 4

次非法摘取宮內節(jié)育器, 是否屬于非法進行節(jié)育手術, 情

節(jié)嚴重的行為? ………………………………………………… (450)

185. 未取得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和未辦理醫(yī)療機構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行為

人擅自為他人摘取宮內節(jié)育器, 造成他人重傷的行為, 是

定非法行醫(yī)罪還是非法進行節(jié)育手術罪? …………………… (452)

辦案依據集成…………………………………………………… (454)

第六章 破壞環(huán)境資源保護罪

一、污染環(huán)境罪………………………………………………………… (456)

186. 化工企業(yè)違反國家規(guī)定, 在沒有通過環(huán)保部門的環(huán)保審批

和安全生產部門許可生產的情況下, 非法組織生產并非法

排放含砷元素嚴重超標的廢水, 污染居民飲用水源, 導致

大量居民砷中毒, 對該行為應認定為危險物品肇事罪、重

大責任事故罪還是污染環(huán)境罪? ……………………………… (456)

187.如何確定污染排放與居民金屬物質中毒之間的因果關系? …… (456)

辦案依據集成…………………………………………………… (463)

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

野生動物制品罪…………………………………………………… (469)

188. 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的, 應如何認定犯罪數

額, 是否應以行為人的收購價為依據? ……………………… (469)

189. 東北虎病死后的虎肉是否屬于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

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中的“野生動物制品”? ………… (470)

190. 行為人將死去的東北虎擅自開膛剝皮四處兜售的行為, 是

否構成犯罪? …………………………………………………… (471)

191. 非法收購、運輸東北虎, 在該東北虎死后擅自出售虎肉的

行為該如何定罪處罰? ………………………………………… (471)

192. 認定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的價值時, 是以核定價值為

準, 還是以實際交易價格為準? ……………………………… (471)

193. 構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是否須明知該動物的

具體種類和保護級別? ………………………………………… (474)

194. 行為人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目的、動機是否影響非

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成立? ……………… (477)

195. 明知他人借槍是為了獵殺國家保護動物而非法出借槍支,

其行為構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還是非法出借

槍支罪? ………………………………………………………… (477)

196. 如何判斷行為人獲取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是否是其獵捕

得來的? ………………………………………………………… (477)

197. 行為人購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后并未立即出售, 經

過較長時間后出賣的行為, 該如何認定? …………………… (484)

辦案依據集成…………………………………………………… (486)

三、非法占用農用地罪………………………………………………… (502)

198.居民委員會能否成為非法占用農用地罪的主體? …………… (502)

199. 在未辦理土地權屬和用途變更登記手續(xù)的情況下, 經居委

會研究, 將大量集體所有的耕地承包給他人, 改作他用,

居委會主任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 (502)

200. 單位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 在未依法辦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

審批手續(xù)的情況下, 分別在農用地上修建非農業(yè)建筑物,

導致農用地的耕作層被破壞的行為該如何認定? …………… (504)

辦案依據集成…………………………………………………… (509)

四、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

點保護植物制品罪………………………………………………… (513)

201. 單位雖有特種材加工許可證、藥品生產企業(yè)許可證等證

件, 但其超出行政機關核定的經營、許可范圍, 非法收

購、加工國家一級保護植物及制品的行為, 應定非法經營

罪還是非法收購、加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

植物制品罪? …………………………………………………… (513)

202. 偽造盤存表, 虛報騙取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制品出口證明書

批文, 并用騙取的批文報關出口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制品的

行為該如何定性? ……………………………………………… (513)

203. 行為人是否只有明知所收購、運輸的是珍貴樹木種類才構

成非法收購、運輸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 (522)

204. 構成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是否要

求行為人具有營利的目的? …………………………………… (524)

205.行為人有證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的, 是否構成犯罪? ……… (525)

206. 行為人主觀上不知樹木是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而收購的, 是

否構成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 (525)

207.為公益目的而收購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的, 能否構成本罪? …… (525)

208. 單位是否能構成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

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制品罪? ………………………… (525)

辦案依據集成…………………………………………………… (530)

五、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的林木罪…………………………… (533)

209. 在林區(qū)內明知是盜伐的林木, 而收購的行為構成掩飾、隱

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還是非法收購盜伐的林木罪?

…………………………………………………… (533)

210. 在購買盜伐的林木時被當場查獲的, 是否構成非法收購盜

伐的林木罪的未遂? …………………………………………… (533)

211. 為進行營利性生產, 違反森林管理法規(guī), 毀壞他人和農林

局種植的經濟林和防護林, 被勸阻后繼續(xù)惡意毀林的行為

該如何定性? …………………………………………………… (534)

辦案依據集成…………………………………………………… (538)

第七章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544)

212. 將毒品放入公文箱夾層欲攜帶其乘坐國際航班的行為該如

何定性? ………………………………………………………… (544)

213. 行為人攜帶的公文箱夾層內藏有毒品, 且被告人對其所攜

帶的物品不能作出合理解釋, 能否認定行為人“明知” 其

攜帶的是毒品? ………………………………………………… (544)

214. 行為人攜帶大量毒品出境, 在海關駐機場辦事處檢查時被

查獲, 致使國外收貨人未收到毒品的, 構成走私毒品罪的

未遂還是既遂? ………………………………………………… (546)

215. 在犯走私毒品罪的行為人住處查獲了大量毒品, 行為人的

該行為應如何認定? …………………………………………… (546)

216. 不以營利為目的, 為吸毒者介紹賣毒者, 幫助吸毒者購買

毒品的行為該如何認定? ……………………………………… (549)

217.為販賣毒品犯罪作居間介紹的行為應如何處理? …………… (550)

218.為販賣毒品向公安特情人員購買毒品的行為該如何處理? …… (550)

219. 行為人在販賣毒品時被抓獲, 交易尚未完成的, 是否構成

販賣毒品罪的預備? …………………………………………… (553)

220. 行為人販賣毒品數量特別大, 但毒品交易在公安機關的控

制下, 且有特情介入的情況下, 能否判處行為人死刑立即

執(zhí)行? …………………………………………………………… (554)

221. 行為人隨身攜帶毒品乘車, 應認定為運輸毒品罪還是非法

持有毒品罪? …………………………………………………… (555)

222. 如何認定行為人指使他人隨身攜帶毒品, 然后行為人駕車

前去接應的行為的性質? ……………………………………… (555)

223.販賣毒品的行為人受到“數量引誘” 的行為該如何處罰? …… (558)

224. 在共同販賣毒品的犯罪中, 對提供全部或大部分毒資的人

是否都應認定為主犯? ………………………………………… (561)

225.販賣毒品數量較大, 但毒品含量極低的, 應當如何量刑? …… (563)

226. 在販賣毒品犯罪的共同犯罪中, 只是受買主邀約為其檢驗

毒品質量, 不是毒品的出資者和所有者的, 是否應認定為

販賣毒品罪的主犯? …………………………………………… (565)

227. 行為人在毒梟尚未歸案時, 受雇毒梟的安排, 為其交接毒

品的行為該如何定性? ………………………………………… (567)

228.行為人受雇幫助他人轉移毒品的行為應如何定性? ………… (567)

229. 毒品犯罪的行為人歸案后, 在協(xié)助公安人員誘捕在逃的毒

品買主的過程中, 在公安人員對其失去控制的情況下, 帶

著從“買主” 處取回的大量海洛因回到公安機關的行為,

是否構成投案自首? …………………………………………… (568)

230. 被告人歸案后及時提供了毒品買主的住處和活動情況, 使

公安機關從買主處查繳大量毒品, 能否認定為重大立功? … (568)

231. 在購毒人員需要購買毒品時居間代購代賣, 從中提成牟利

的行為應如何認定? …………………………………………… (571)

232. 以販養(yǎng)吸, 基于販賣的目的購買毒品, 并與買毒人員約定

好交易的價格、時間、地點, 但最終交易未完成即被抓獲

的, 是否構成販賣毒品罪的未遂? …………………………… (571)

233.構成販賣毒品罪是否以行為人牟利為必要? ………………… (573)

234. 行為人因毒品犯罪被判刑, 在監(jiān)外執(zhí)行期間, 又犯販賣、運輸

毒品罪的, 是否適用毒品犯罪“再犯” 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 (575)

235. 販賣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和K粉(氯胺酮) 的行為是否

屬于販賣毒品罪? ……………………………………………… (577)

236. 明知他人購買的是毒品還參與吸食, 并允許他人將毒品存

放在自己的汽車上的行為, 構成何罪? ……………………… (577)

237. 在販賣毒品的行為人處存放的毒品數量是否應計入販賣毒

品罪的數量中? ………………………………………………… (577)

238. 行為人多次零星非法販賣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的行為如何

定性? …………………………………………………………… (580)

239.對新型毒品數量應當如何折算? ……………………………… (581)

240. 已與他人商量好毒品交易的價格和數量, 并且將毒品帶入

交易環(huán)節(jié), 但最終毒品的交易未完成的, 是否構成販賣毒

品罪的既遂? …………………………………………………… (583)

241. 行為人根據吩咐, 將毒品轉移, 藏于其他地點的行為是定

轉移毒品罪還是運輸毒品罪? ………………………………… (583)

242.販賣海洛因針劑, 但含量極低的, 應如何認定毒品數量? …… (585)

243.制造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麻古” 是否構成犯罪? ……… (586)

244. 在偵查機關控制下實施的販賣毒品行為, 最終毒品未流入

社會的, 應如何定罪量刑? …………………………………… (589)

245. 乘坐出租車時攜帶大量毒品, 出租車司機是否構成運輸毒

品罪的共犯? …………………………………………………… (591)

246. 在毒品犯罪中采用“犯意誘發(fā)型” 的誘惑偵查手段, 公安

控制案件全程, 毒品根本沒有流入社會的可能性, 且毒品

是由公安部門加工的, 那么運輸毒品的行為人是否構成犯

罪? ……………………………………………………………… (591)

247. 行為人多次單獨販賣毒品, 并指使他人多次販賣毒品, 其

販賣的數量該如何認定? ……………………………………… (594)

248. 行為人指使他人多次販賣毒品, 各被告人和證人供述的交

易次數和數量不一致, 難以認定的, 應如何計算行為人指

使他人販賣的數量? …………………………………………… (594)

249. 自己購買毒品, 并先行幫他人墊資購買部分毒品, 他人承

諾以后歸還, 而后二人一同乘車運輸毒品的, 是否構成運

輸毒品罪的共同犯罪? ………………………………………… (599)

250. 為了運輸毒品, 隨身攜帶槍支的行為是否構成運輸毒品罪

和非法持有槍支罪? …………………………………………… (600)

251. 為了運輸毒品, 受他人指使前往接取毒品, 剛接到毒品即

被抓獲的行為, 是否構成犯罪? ……………………………… (600)

252. 行為人采用體內藏毒的方式運輸毒品的, 其毒品的數量該

如何計算? ……………………………………………………… (603)

253.對行為人在運輸毒品時存在精神障礙的, 應如何處理? …… (603)

254. 實施共同運輸毒品犯罪的行為, 且運輸數量特別巨大, 在

同案犯在逃的情況下, 如何量刑? …………………………… (604)

255. 受他人指使, 明知郵件內有毒品, 而前往物流貨運站提取

他人郵寄的毒品的行為, 定非法持有毒品罪、運輸毒品罪

還是轉移毒品罪? ……………………………………………… (606)

256. 行為人開始運輸毒品, 但尚未運到目的地的, 是否構成運

輸毒品既遂? …………………………………………………… (608)

257. 對于以體內藏毒方式運輸毒品的行為人, 在X光透視檢查

前便主動交代其體內藏毒的事實, 是否構成運輸毒品罪的

自首? …………………………………………………………… (611)

258. 偵查人員在行為人家中當場查獲多包大小不一的毒品以及毒

品稱量工具, 同時, 吸毒人員均證明曾多次從行為人處購買

過毒品, 那么行為人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還是販賣毒品罪? … (613)

259. 兩名行為人商定, 分別出資, 租車一同前往外地購買毒

品, 后兩人乘同一趟旅客列車返回的行為是否構成販賣毒

品罪的共同犯罪? ……………………………………………… (613)

260.雇傭他人運輸毒品, 自己未參與的, 構成何罪? …………… (615)

261.行為人以販養(yǎng)吸, 應如何認定其販賣毒品的數量? ………… (616)

262. 自己不吸食毒品的行為人參與販賣毒品, 其被查獲的毒品

數量是否都應計入販賣毒品罪的數量中? …………………… (617)

263. 制造的毒品并不成功, 后被行為人丟棄, 該部分毒品是否

計入犯罪的數量中? …………………………………………… (618)

辦案依據集成…………………………………………………… (621)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 (647)

264. 為其他吸毒者介紹販毒者, 幫助吸毒者購買毒品, 并促成

毒品交易的, 是否構成販賣毒品罪? ………………………… (647)

265.如何區(qū)分非法持有毒品罪和窩藏、轉移毒品罪? …………… (649)

266. 被告人本人吸毒成癮, 對其購買大量毒品的行為應當如何

認定? …………………………………………………………… (650)

267. 行為人與他人約定采用郵寄的方式接收毒品, 并最終接受

藏匿有毒品的郵包的行為如何定性? ………………………… (652)

268. 吸毒者在乘坐列車時, 被查獲攜帶大量毒品的, 該如何定

性? ……………………………………………………………… (654)

269. 非法持有毒品罪中, 行為人是否需要“明知” 自己持有的

毒品的具體種類、數量? ……………………………………… (656)

270.在毒品犯罪中, 如何判斷行為人是否“明知”? …………… (656)

辦案依據集成…………………………………………………… (659)

三、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 (662)

271. 某種物品雖然可以用于制毒, 但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未將

其規(guī)定為制毒物品的, 能否認定其為制毒物品? …………… (662)

272. 行為人明知自己參與走私, 且走私的物品可以用于制毒,

但其確實不知道所走私的物品是制毒物品的, 對該行為是

否能認定為走私制毒物品罪? ………………………………… (662)

273. 擅自以非國有單位名義走私制毒物品并私分貨款的行為該

如何定性? ……………………………………………………… (667)

274. 行為人違反國家對制毒物品的規(guī)定, 以隱瞞事實和逃避海

關監(jiān)管的手段, 非法將制毒物品運輸出境; 同時, 將他人

因購買公司產品而支付給公司的款項, 利用職務上的便

利, 非法占為己有的, 構成何罪? …………………………… (668)

275.如何理解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罪狀中的“違反國家規(guī)定”? …… (670)

276.如何判斷行為人是否明知其所買賣的是“制毒物品”? …… (671)

277. 行為人純粹以獲取利益為目的, 采取一定欺瞞手段隱瞞真

相, 買賣制毒物品, 逃避國家對易制毒物品的監(jiān)管的行

為, 該如何定性? ……………………………………………… (674)

278. 非法買賣制毒物品交易中, 在買賣雙方之間介紹、撮合,

起居間作用的, 該如何定罪? ………………………………… (674)

279. 行為人是否一經實施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的行為即構成非法

買賣制毒物品罪? ……………………………………………… (674)

辦案依據集成…………………………………………………… (676)

四、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681)

280.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 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 應怎樣處理? … (681)

281. 行為人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 被人發(fā)現后自行鏟除, 但鏟

除后又復長了大量毒品原植物的, 應怎樣認定行為人的犯

罪數量? ………………………………………………………… (681)

辦案依據集成…………………………………………………… (684)

五、容留他人吸毒罪…………………………………………………… (686)

282. 明知在自己經營管理的娛樂場所中有客人吸食毒品, 卻聽

之任之、不管不問的, 經營管理者是否構成犯罪? ………… (686)

辦案依據集成…………………………………………………… (689)

第八章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一、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協(xié)助組織賣淫罪…………………… (690)

283.組織他人賣淫中的“他人”, 是否包括男性? ……………… (690)

284. 行為人以營利為目的, 招募、控制多名男性從事同性間的

性交易活動, 是否構成組織賣淫罪? ………………………… (690)

285.強迫賣淫罪中的強迫手段有沒有具體的要求? ……………… (692)

286. 行為人采用限制婦女人身自由的方法, 強迫婦女賣淫。在

限制人身自由期間, 行為人強行與一名婦女發(fā)生性關系

的, 該如何認定? ……………………………………………… (693)

287.語言威脅是否屬于強迫賣淫罪中“強迫” 的方式? ………… (696)

288. 強迫他人賣淫后, 為防止其逃離, 將其反鎖于房內的行為

是否構成非法拘禁罪? ………………………………………… (696)

289.組織賣淫罪與協(xié)助組織賣淫罪該如何區(qū)分? ………………… (697)

290.介紹賣淫罪和協(xié)助組織賣淫罪該如何區(qū)分? ………………… (699)

辦案依據集成…………………………………………………… (702)

二、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704)

291.介紹賣淫罪與不構成犯罪的介紹嫖娼行為該如何區(qū)分? …… (704)

292. 行為人積極引誘、介紹男童以供他人實施猥褻行為, 是否

構成犯罪? ……………………………………………………… (705)

293. 明知他人在出租房內從事賣淫活動, 仍將房屋出租的行

為, 如何定性? ………………………………………………… (707)

294. 行為人長期出租自有住房為賣淫者提供場所, 容留多人多

次從事賣淫活動的, 是否構成容留賣淫罪的“情節(jié)嚴重”? … (707)

295. 為牟取非法利益, 以在賓館等公共場所發(fā)放招嫖卡片的形

式介紹賣淫嫖娼, 應定協(xié)助組織賣淫罪還是介紹賣淫罪? … (709)

辦案依據集成…………………………………………………… (712)

三、嫖宿幼女罪………………………………………………………… (713)

296. 行為人確實不知其嫖宿的對象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 且

該幼女一直自稱其年齡在14周歲以上, 那么行為人嫖宿

幼女的行為是否構成嫖宿幼女罪? …………………………… (713)

297.嫖宿幼女罪和強奸不滿14周歲的幼女的犯罪該如何區(qū)分? …… (716)

298.構成嫖宿幼女罪, 是否需要行為人明知被害人是幼女? …… (716)

辦案依據集成…………………………………………………… (719)

第九章 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一、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720)

299. 行為人販賣盜版光碟, 其中摻雜著大量淫穢光碟的行為該

如何定性? ……………………………………………………… (720)

300. 存放在電腦中的淫穢視頻文件和圖片, 能否認定為淫穢物

品? ……………………………………………………………… (722)

301. 行為人從互聯網上下載淫穢物品并制作成光盤的行為, 是

否屬于復制淫穢物品? ………………………………………… (722)

302. 行為人建立淫穢網站, 并通過“引誘性” 的圖片廣告條的

形式誘使網民點擊進行手機注冊, 而其可從中獲取手續(xù)費

的行為該如何定性? …………………………………………… (724)

303.在網絡上傳播淫穢電子物品牟利的, 注冊會員數該如何確定? … (724)

304. 明知他人開辦淫穢色情網站、傳播淫穢色情信息, 仍注冊

為會員, 接受他人邀請、任用, 擔任網站的管理員、版

主、超級版主等職務, 利用互聯網傳播淫穢電子信息, 情

節(jié)嚴重的行為, 該如何定性? ………………………………… (728)

305. 中國公民在國外留學期間, 創(chuàng)建、管理中文淫穢色情網

站, 伙同他人利用互聯網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牟利, 是否適

用我國《刑法》“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的規(guī)定? ………… (728)

306. 行為人以牟利為目的, 既販賣淫穢書刊、撲克, 又非法經

營其他非法出版物的, 該如何定罪? ………………………… (735)

307.淫穢電子信息的點擊數能否作為定罪量刑的依據? ………… (737)

308.利用手機WAP技術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的點擊數如何認定? … (737)

309. 確定淫穢電子圖片的點擊數時, 是否一定要考慮網絡運營

商承諾的頁面訪問成功率? …………………………………… (738)

310. 在網絡上通過網絡視頻與多人進行“裸聊” 的動態(tài)視頻流

是否屬于淫穢物品? …………………………………………… (740)

311. 編寫手機網站建站程序, 并在該程序內添加淫穢色情內容

的行為該如何定性? …………………………………………… (741)

312. 以牟利為目的, 向他人的手機存儲卡內復制淫穢電子文件

的行為該如何定性? …………………………………………… (743)

313. 行為人以向他人的手機存儲卡內復制淫穢電子文件并販賣

為業(yè), 則在其電腦硬盤中查獲的淫穢物品數量是否應計入

犯罪數量? ……………………………………………………… (743)

314. 行為人以牟利為目的在網店上販賣淫穢視頻鏈接軟件的行

為, 是否構成犯罪? …………………………………………… (744)

315.行為人販賣淫穢視頻鏈接牟利, 對其販賣的數量應如何認定? … (744)

316.以牟利為目的向淫穢網站投放廣告的行為如何定罪? ……… (745)

317.投放廣告的鏈接淫穢網站數量應如何認定? ………………… (746)

318. 判斷“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的“情節(jié)嚴重” 標準是否須

同時考察非法獲利數額及淫穢視頻、圖片的瀏覽數量情

況, 即只有這些都達到較高標準時, 才構成傳播淫穢物品

牟利罪? ………………………………………………………… (747)

319.自己與他人性交的視頻是否構成淫穢電子信息? …………… (749)

320. 將自己與他人性交的視頻片段傳至個人博客的行為該如何

定性? …………………………………………………………… (749)

321. 利用手機WAP網傳播淫穢電子圖片牟利的, 能否認定為

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 (751)

322. 利用手機WAP網傳播淫穢電子圖片牟利的, 被告單位存

在自點擊的情況, 在自行點擊數量不能確定的情況下, 如

何認定其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情節(jié)嚴重”? ……………… (751)

323.設立淫穢網站的行為該如何定罪處罰? ……………………… (753)

324. 對設立淫穢網站以及為其提供接入服務、租用網站廣告位

的行為, 如何定罪量刑? ……………………………………… (753)

325. 租用淫穢網站廣告位及為淫穢網站提供資金的行為如何定

罪處罰? ………………………………………………………… (753)

辦案依據集成…………………………………………………… (756)

二、傳播淫穢物品罪…………………………………………………… (763)

326.網絡論壇上的淫穢文章、圖片、電影等是否屬于淫穢物品? … (763)

327. 淫穢網站的版主、副版主等并未參與建設該網站, 也未直

接發(fā)布淫穢圖片、文章, 但在淫穢網站中起著管理、維護

作用的, 能否認定為傳播淫穢物品罪? ……………………… (763)

328.利用網絡群組傳播淫穢物品的行為該如何定性? …………… (767)

329. 網站版主明知他人制作、復制、出版、傳播的是淫穢電子

信息, 卻仍然允許或者放任他人在自己管理的版塊中發(fā)布

的, 是否構成犯罪? …………………………………………… (768)

辦案依據集成…………………………………………………… (770)

三、組織淫穢表演罪…………………………………………………… (774)

330. 文化娛樂場所的打工者、演出主持人是否能構成組織淫穢

表演罪? ………………………………………………………… (774)

331.構成組織淫穢表演罪, 是否需要出于牟利的目的? ………… (774)

332. 在互聯網上建立聊天室組織“裸聊” 的行為, 該如何承擔

刑事責任? ……………………………………………………… (775)

辦案依據集成…………………………………………………… (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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